索引号 | zfjtgyyqgwh/2023-0008 | 公开日期: | 2023-03-20 10:43 |
来源 | 经开区管委会 | ||
内容概述 | 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职能 |
( 一) 中共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代表县委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党的领导。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措施;研究决定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
2.加强开发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人才等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县政府委托,行使县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开发区的贯彻实施;
2.负责研究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开发区管理规定、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开发区内投资项目的审查或者批准工作;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相关企业完善开发区范围内供排水、供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
4.管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和进出口业务,拟订促进开发区外贸外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开发区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落地签约和签约后建设服务工作,协助签约投资项目办理关于土地、规划建设等行政审批、许可、备案手续及相关证照;
6.负责开发区内规划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发区财政、财务管理、融资平台建设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7.负责开发区科技创新工作,拟订促进开发区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8.负责开发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县级有关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
9.法律法规赋予和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