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池镇组织全体镇干部集中学习《意见》。
财政所所长领学了《意见》,强调财会监督首先是政治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体镇干部要准确把握领会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财政所干部要牵头负担起加强本单位的财会监督工作,加强宣传,推动《意见》落地有效。
镇长对宣传贯彻落实《意见》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在依法合规、安全保密等前提下,大力推进财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会信息透明度,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财会监督工作良好环境。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中池镇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研究,及时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完善制度,财政所确定专人负责财会监督工作;三是强化财经纪律。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三保三稳工作要求,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严守财经监管“政治红线”。